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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离婚律师|婚姻无效纠纷的解决办法

发布时间:2020年6月2日 深圳专业离婚律师  Tags: 深圳离婚律师,婚姻无效纠纷

  很多人是两情相悦从而走向婚姻的殿堂,从法律的角度而言,婚姻更是代表了一种法律事实,婚姻法对婚姻的生效有严格的要求,那么婚姻无效纠纷有哪些解决办法?判决婚姻无效是很快就有效果了吗?带着这些疑问,接下来有深圳离婚律师为您解答。

婚姻无效纠纷有哪些解决办法?

深圳离婚律师|婚姻无效纠纷的解决办法

  1、关于婚姻无效的宣告程序,我国现行《婚姻法》没有明确规定,婚姻无效是法律上的无效,不产生任何法律上的效力,不需经过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宣告,该婚姻永远不会等到认可。

  2、婚姻法规定的婚姻无效为宣告无效,须经法院判决。因而婚姻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欲主张婚姻无效,应由请求权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

  3、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做出判决,宣告婚姻无效。有关婚姻效力无效的判决一经做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实行一审终审,当事人上诉或申诉,人民法院均不予受理。

  判决婚姻无效是很快就有效果了吗?

  婚姻无效,是指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效力是一审终审。根据法律规定,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并且法院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能上诉。但是对财产的分割和子女的抚养可以调解,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也可以上诉。我国适用一审终审的有以下几类案件:

  1、最高院进行的一审案件;

  2、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

  3、适用法院调解的案件;

  4、法院作出不可上诉的裁定;

  5、确认婚姻效力的判决。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即近亲结婚;

  4、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以上就是深圳离婚律师为您带来的相关知识,如果你有任何疑问,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