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是指男女双方在没有结婚的前提下以共同生活方式生活。对于同居一般来说是类推婚姻法中的夫妻关系的,那么同居生的孩子谁拥有抚养权?法院可以剥夺父母监护权有哪些情形?带着这些疑问,接下来由深圳离婚律师为您解答。
同居关系所生子女为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法律对非婚生子女实行平等对待的政策,非婚生子女同样享有受父母抚养教育的权利。
《婚姻法》规定,哺乳期内的子女以由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父母双方应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1、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2、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
3、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六个月以上,导致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
4、有吸毒、赌博、长期酗酒等恶习无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因服刑等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致使未成年人处于困境或者危险状态的;
5、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经公安机关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部门三次以上批评教育拒不改正,严重影响未成年人正常生活和学习的;
6、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情节恶劣的;
7、有其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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