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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离婚律师告诉您包办买卖婚姻怎么处理

发布时间:2020年5月22日 深圳专业离婚律师  Tags: 深圳离婚律师,包办买卖婚姻,深圳律师

  很多年轻男女的观念都是婚姻自由恋爱自由,若婚姻是包办、买卖的话,则是违反自愿原则的,当双方出现裂痕时,经调解无效,可以判决准予离婚,而若是这一婚姻是因胁迫才缔结的,在一年时间内,还可以认定为是无效婚姻,包办买卖婚姻纠纷如何处理?买卖婚姻哪些处理方法?带着这些疑问,接下来由深圳离婚律师为您解答。

包办买卖婚姻纠纷如何处理?

深圳离婚律师告诉您包办买卖婚姻怎么处理

  “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在我国,由于受封建家长制的残余思想的影响。尤其在农村,父母在家中的权威地位仍然大量存在,因而包办、买卖婚姻的现象仍然存在,严重违背了婚姻法规定的婚姻自由原则。因此,一方面,有关部门应当更加广泛深入地宣传普及婚姻法;另一方面,在处理包办、买卖婚姻引起的纠纷时,司法机关、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包办、买卖婚姻者应当进行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者,予以法律制裁。

买卖婚姻哪些处理方法?

  (1)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1条之规定,买卖婚姻属于可撤销的婚姻。买卖婚姻的当事人可按《婚姻法》第11条之规定,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或人民法院要求撤销该婚姻。

  (2)对因买卖婚姻获得的财产,应根据具体情况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属于包办、强迫、买卖婚姻所得的财物,原则上依法收缴国库。

  (3)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2条规定,可撤销婚姻,自始无效。买卖婚姻被宣告无效后,男女属同居关系。法律规定,男女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以上就是深圳离婚律师为您解答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可以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