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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离婚律师|离婚时怎么处理争夺房产纠纷

发布时间:2020年5月19日 深圳专业离婚律师  Tags: 深圳离婚律师,争夺房产纠纷,深圳律师

  现代社会生活压力大节奏快,夫妻之间很容易出现矛盾最终走向离婚,那么离婚后争夺房产的纠纷怎么处理?离婚后对分割房产需要缴税吗?带着这些疑问,接下来由深圳离婚律师为您解答。

离婚后争夺房产的纠纷怎么处理?

深圳离婚律师|离婚时怎么处理争夺房产纠纷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或者有口头约定,双方没有争议的,离婚时应当按照相关约定处理,但是规避法律和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约定无效。

  2、夫妻分居后,分别管理、使用和获得的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各自所有,但差额悬殊的,分得财产多的一方应当补足。

  3、主张为一方个人财产的,负有举证责任,不能证明的,只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4、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但可能因为一方有过错等原因分配不等。

  5、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的协议,在离婚后正式生效,且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不能以协议对抗第三人,如不能对抗第三人的债权。

  6、离婚时一方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但是误将个人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隐藏、转移的,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7、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分家析产的,可以先就离婚案件和已经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难以查清的财产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不影响离婚案件的审理。

  8、属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适用正常离婚程序的处理方式;属于非法同居的,其财产分割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离婚后对分割房产需要缴税吗?

深圳离婚律师|离婚时怎么处理争夺房产纠纷

  1、夫妻离婚时房产分割是不需要缴税的。如果是离异住房分割时办理析产过户给一方,而办理析产过户只要200元手续费,没有任何税费缴纳。分割房地产是指将总的房地产面积根据需要分割成若干份,在房地产登记上表现为《房地产证》的分证,即将一本《房地产证》分为几本《房地产证》,但总面积不发生变化。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文件第五条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94)财税字第20号)的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离婚房产分割的税费往往是不需要缴纳,因为这并不是属于买卖等等房屋交易,只是夫妻离婚的时候经过分割而已。

  以上就是深圳离婚律师为您作出的相关解答,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