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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离婚——涉外离婚的条件以及所需材料

发布时间:2020年5月8日 深圳专业离婚律师  Tags: 深圳离婚,涉外离婚条件,涉外离婚材料

  随着人们的观念越来越开放,不同国籍的人相处得来选择结婚的人不在少数,涉外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这两种方式,那么涉外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条件?办理涉外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材料?带着这几个疑问,下面由深圳涉外离婚律师为您解答。

涉外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深圳离婚——涉外离婚的条件以及所需材料

  1、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

  2、双方当事人必须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3、原结婚登记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4、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指定的登记机构办理。

办理涉外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深圳离婚——涉外离婚的条件以及所需材料

  1、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华侨、出国留学等人员须持本人的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证件;

  2、内地居民须持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馆颁发的结婚证;

  5、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办理涉外协议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1、受理

  双方当事人填写;

  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2、审查

  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

  询问相关情况。

  3、登记

  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以上就是深圳涉外离婚律师为你介绍的相关法律知识,如果你还有其他相关疑问,欢迎致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