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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离婚律师|家庭暴力收集证据

发布时间:2020年5月7日 深圳专业离婚律师  Tags: 深圳离婚律师,深圳律师,家庭暴力,收集证据

  家庭暴力是一个家庭的不幸,如果自己在婚姻期间受到了家庭暴力,千万不要为了各种原因忍耐,家暴有一次就有无数次,应该利用法律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家庭暴力如何正确收集证据?家庭暴力会有什么后果?带着这些疑问,接下来由深圳离婚律师为您解答。

家庭暴力如何正确收集证据?

深圳离婚律师|家庭暴力收集证据

  第一、证人证言。发生家庭暴力时有可能会被其他人员目睹到,比如说小区的保安,比如说自己的父母或者是家中的朋友还有保姆或者是邻居等等。如果这些人曾经亲眼目睹过家庭暴力的发生,那么可以尽可能早的和他们做一些沟通工作,可以委托律师以调查笔录的方式向证人进行取证及录音取证的方式进行。

  第二、在家庭暴力发生后,若曾经报过警,那么警方会有出警记录,通常警方对家庭暴力的处理会有一整套法定的程序,警方通常会在派出所对施暴者和受害人分别进行问话,并制作笔录。

  第三、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及时到医院就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是可以作为家庭暴力的证据的。如果受害人受伤严重,应当由公安机关出具法医鉴定的介绍信,对伤情进行司法鉴定,同时受害者需要及时的到医院进行治疗,那么治疗时还会有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的收据以及病历。这些书证都应当好好的保留,包括受害人后期的持续性治疗,有关书证也应当妥善的保存。

  第四、如果受害人曾经向妇联投诉过家庭成员的施暴行为,妇联同志曾经对该事做过处理,并且找对方进行过调解工作,那么妇联机构既有原来的工作记录,同时也可以为曾经发生的家庭暴力单独出具书证。

  第五、如果曾向居民委员会或者是村民委员会反映过这种问题,这有关机构也可以出具书证。

  第六、如果受害人曾经向双方的或者是一方的工作单位求助过,那么工作单位的领导也可以代表单位为其出具书证,当然也可以采取律师进行调查的方法。

  第七、如果受害人和施暴者之间发生纠纷时,曾有过通话录音,那么这个通话录音也可以作为附着的证据,或者是双方在谈到协议离婚或者是赔偿事项时,对方在谈论当中对施暴的行为并不否认的也可以做通话录音。

  第八、在发生家庭暴力之后,如果对方曾写过保证书、忏悔书、承诺书等等这样的文书,保证以后绝不再发生暴力行为的这些书面材料也可以作为证据。

  很多人说要对家暴零容忍,因为家暴就只有零次和多次之分,在面对家庭暴力,一定要及时保留证据,以便在离婚时为自己争取更多的权益,以上就是给大家带来的派出所怎样认定家暴的相关知识,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联系进一步沟通交流。

家庭暴力会有什么后果?

深圳离婚律师|家庭暴力收集证据

  1、民事。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法定离婚理由之一,而且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实施者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

  2、行政法律。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尚未构成犯罪的可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3、刑事。严重的家庭暴力会构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侮辱罪等罪。 其中,家庭暴力实施者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强迫超体力劳动、限制自由等方式,从肉体、精神上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构成;虐待 罪;,应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引起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上就是深圳离婚律师为您作出的家庭暴力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