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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结婚要办理什么手续 夫妻一方借款属于共同债务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19日 深圳专业离婚律师  Tags: 涉外结婚要办理什么手续,夫妻一方借款属于共同债务

孙伟伟律师,深圳专业离婚律师,现执业于广东国迅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涉外结婚要办理什么手续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具体手续为您详细介绍。




一、涉外结婚的办理程序


1、中国公民应持下列证件:本人的户籍证明;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出具的记有本人基本情况和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2、外国人须持以下证件: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公安机关签发的,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经本国外交部和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如外国人一方为在华侨民,须持下列证件: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公安机关签发的;本人户口所在地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对证明的要求与上述中国公民一方须持的第二类证件相同。


此外,申请结婚的男女当事人还须提交婚姻登记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申请登记结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持有关证件和本人照片,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符合我国婚姻家庭法和民政部有关涉外结婚登记规定的,准予登记,并在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依法不予登记的,应当告知当事人不予登记的理由。


二、涉外结婚登记所需证件


1、中国公民:


身份证和户口簿;


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再婚须另持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


2、外国人:


⑴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⑵公安机关签发的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⑶经本国外交部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⑷外国人和外籍华人所持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到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期限从公证之日起三个月有效;经我使、领馆认证后来我国办理婚姻登记的期限,从认证之日起半年有效。


3、外国侨民:


⑴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


⑵公安机关签发的;


⑶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涉外结婚要办理什么手续;的相关内容,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结婚,一律适用中国婚姻法中有关结婚条件的规定,但对外国人一方的结婚条件,在不违背中国婚姻法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可适当照顾其本国法中的有关规定。





夫妻一方借款属于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从银行的借款,离婚后另一方是否有还款义务近日,石家庄市桥东区法院对一起案件作出判决,将此类借款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原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2007年10月,许某向银行借款18.5万元,用于购房。2008年9月,许某与妻子高某离婚。自2009年8月起,许某不再偿还借款本息。截至今年7月,许某尚欠借款本金17.4万元及其利息。高某则以;许某所负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不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为由,拒绝承担还款责任。为此,银行起诉到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中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桥东区法院认定此笔债务属于许某、高某的共同债务,判决许某、高某偿还银行借款本金17.4万元及利息,并互负连带责任。







涉外婚姻如何登记




根据第二条,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内地居民: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香港、澳门居民、台湾居民:


★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华侨:


★本人的有效护照;


★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外国人:


★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除此之外,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还要到婚姻登记机关指定的医院进行婚前健康检查;提交男女双方半身免冠合影照片三张,须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符合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




★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非双方自愿的;


★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本人的结婚证;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


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上述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外,还应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结婚登记不在中国内地办理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按有关规定,向该管辖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要求的,按结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