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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需要什么手续 涉外婚姻需要什么材料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16日 深圳专业离婚律师  Tags: 涉外婚姻需要什么手续,涉外婚姻需要什么材料
孙伟伟律师,深圳专业离婚律师,现执业于广东国迅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

孙伟伟律师,深圳专业离婚律师,现执业于广东国迅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涉外婚姻需要什么手续

1、中国公民应持下列证件:本人的户籍证明;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出具的记有本人基本情况和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2、外国人须持以下证件: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公安机关签发的,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经本国外交部和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如外国人一方为在华侨民,须持下列证件: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公安机关签发的、本人户口所在地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对证明的要求与上述中国公民一方须持的第二类证件相同。


此外,申请结婚的男女当事人还须提交婚姻登记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申请登记结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持有关证件和本人照片,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符合我国婚姻家庭法和民政部有关涉外结婚登记规定的,准予登记,并在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依法不予登记的,应当告知当事人不予登记的理由。


涉外婚姻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以上就是和大家一起了解的关于涉外婚姻如何落户中国的相关问题,希望能帮助大家了解与认识涉外婚姻,通过了解我们知道,不管什么样的婚姻,都应该遵循自愿的基本原则,而且只要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长期定居中国的都可以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019年最新涉外婚姻登记流程详解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结婚当事人须持的证件:


1、中国公民应持下列证件:本人的户籍证明;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出具的记有本人基本情况和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2、外国人须持以下证件: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公安机关签发的,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经本国外交部华侨结婚:


1.为了方便华侨在居住国结婚,我们鼓励华侨按居住国的法律在当地办理结婚登记或举行结婚仪式。如当地有关当局为此征求我驻外使领馆的意见,可按以下原则处理:


如该婚姻符合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我可应其要求用口头表示或书面证明:


×××与×××申请结婚,其婚姻的缔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关于结婚的规定;。


如该婚姻除年龄和禁止近亲通婚的规定外,其他均符合我婚姻法的规定,我也可应其要求,根据情况用口头表示或书面证明:


鉴于×××与×××已在××国定居,如××国有关当局依照当地法律准许他们结婚,我们不表示异议;。


有些使领馆应驻在国有关当局的要求,为合乎本条、情况的婚姻出具的证明,虽同上述两种证明的措词不一致,但如它符合我婚姻法的基本精神,并已为驻在国有关当局所接受者,可将所出具证明的格式和案例报外交部领事司转民政部民政司备案后,仍按过去惯用格式办理。


如该婚姻违反我婚姻法关于禁止干涉婚姻自由和禁止重婚的规定,我既不能承认该婚姻为有效,也不能为其出具任何证明。


华侨与外国人申请结婚登记,我使领馆不受理。如当地有关当局要求我使领馆出具证明时,我可根据情况用口头表示或书面证明:


中国籍人×××与××国籍人×××申请结婚,我们不表示异议;。


2.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结婚申请,我使领馆不宜受理:


驻在国法律不承认外国使领馆办理的结婚登记为有效;


不符合我婚姻法关于结婚的规定。


3.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均是华侨,且符合我婚姻法的规定者,如驻在国法律允许,双方又坚持要我使领馆为其办理结婚登记的,我使领馆可为其办理结婚登记,并颁发结婚证书。如驻在国有关当局要求,我也可为该证书出具译文,并证明其与原本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