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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发现前夫婚内出轨 女子索取精神赔偿获法院支持

发布时间:2019年7月12日 深圳专业离婚律师  Tags: 前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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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发现前夫婚内出轨 女子索取精神赔偿获法院支持

    萍乡一女子离婚后发现前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出轨行为,并在双方离婚后一个月便与他人生下儿子,女子盛怒之下遂将前夫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精神损害金。近日,安源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判处被告张某给付原告李某精神损害赔偿金2万元。
  张某与李某(女)经自由恋爱后于2008年登记结婚,2010年李某生下一子。因感情不和,双方于20167月协议离婚,后又于201612月复婚。之后,张某与李某又因性格不和于201711月协议离婚并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一个月后,李某发现前夫张某再婚并与他人生育一子。李某起诉至法院,称离婚后才发现张某对婚姻不忠实,起诉要求前夫张某赔偿精神损害金2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以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被告张某在与原告李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的行为,并生育一子,违反了夫妻间的忠实义务,张某侵犯了李某的配偶权,给李某造成了精神压力和痛苦,对双方婚姻关系的解除具有过错。因此,李某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诉求于法有据,法院依法予以支持,故酌情认定由被告张某给付原告李某精神损害赔偿金2万元。

    ——本文转自江西法院网   作者:王祎    责任编辑:徐政武

    孙伟伟律师系广东国迅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之一,系国迅家事律师团队的创始人,专注于婚姻家事案件多年,尤其在子女抚养、离婚损害赔偿、离婚财产证据的调查取证、离婚房产分割、公司股权权益等与离婚相关的财产争议等方面有独特见解和办案思路。办案严禁认真、庭审经验丰富、谈判技巧娴熟,时刻把维护客户的利益放在心头,对客户交付的法律事务,势必亲力亲为,所承办的案件都获得了较为理想的结果,赢得了越来越多客户的赞誉和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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