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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律师调查令工作指引

发布时间:2019年6月12日 深圳专业离婚律师  Tags: 深圳离婚律师,深圳专业离婚律师,专注于婚姻家庭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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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5月22日第8次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为贯彻执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在民事诉讼中实行律师调查令的规定(试行)》(一下简称《规定》),规范律师调查令的办理流程,加强律师调查令的管理,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指引:

  第一条  【申请主体】律师调查令的申请人必须是执业律师,不接受执业律师之外的其他人申请调查令。

  申请律师调查令,应当按《规定》第四条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

  第二条  【调查内容】律师调查令调查收集的证据应当符合《规定》第三条的规范,对具有《规定》第七条的情形的,不得签发调查令。

  第三条  【文书样式】律师调查令申请书、律师调查令以及回执须统一使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的文本样式,律师调查令申请书应当完整载明《规定》第五条要求的内容;律师调查令中涉及的内容均应打印完成,不能出现空白项及手填项。

  第四条  【办理流程】律师申请调查令的,应当按一下程序办理:

  1、律师向承办法官或法官助理递交申请书;

  2、承办法官对申请书进行申请;

  3、对审查通过的申请,由有权签发人进行签发。起诉阶段由立案庭庭长签发,审理阶段由审判长或独任法官签发,执行阶段由执行局执行团队团队长签发;

  人民法院应当自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签发律师调查令。

  4、承办法官或其助理向办公室指定人员申请调查令编号;

  5、承办法官或其助理按要求制作好《律师调查令》后,提交办公室盖章;

  6、承办法官或其助理向申请人发放《律师调查令》、回执及使用须知;

  7、律师调取证据后,应于五个工作日内将调查令收集的全部证据及调查回执提交人民法院;

  8、律师调查令及申请书、律师调查令回执等相关材料应当入卷归档;律师调查令因故未使用的,应当在有效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归还人民法院入卷。

  第五条  【编号及登记】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律师调查令的编号管理,编号样式为:(××××)粤0305民调令××号。已确定编号的,应当设立专门的律师调查令登记册,登记案号、调查令号、签发人、编号确定日期。

  第六条  【实施时间】本指引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七条  【其他】本院《民事诉讼立案调查令试行办法》自本指引实施之日起废止

                            

  附件1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

                           在民事诉讼中实行律师调查令的规定(试行)

  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律师依法调查收集证据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及《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审判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律师调查令,是指在民事诉讼程序中,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证据时,经代理律师申请,由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批准,由指定代理律师向接受调查的单位、组织或个人调查收集相关证据的法律文件。

  第二条  律师调查令的申请可在起诉、审理、执行阶段提出。

  起诉阶段,律师调查令的申请应于递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后提出。申请调查的证据包括当事人主体资格、管辖等与受理有关的起诉证据。

  审理阶段,律师调查令的申请应于案件受理后,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第二审程序案件,申请调查的证据应为新证据。

  执行阶段,律师调查令的申请应于执行完毕或终结前提出。申请调查的证据包括与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和实际履行能力有关的证据。

  第三条  持律师调查令调查收集的证据应为由接受调查人保管并与案件事实直接相关的书证、电子数据、视听资料、鉴定意见和勘验笔录等,但不包括证人证言、物证。

  第四条  申请律师调查令,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

  (三)代理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指派律师函或法律援助机构出具的法律援助公函;

  (四)代理律师有效的执业证书;

  (五)代理律师规范使用律师调查令的承诺书。

  第五条  律师调查令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案号或收件编号

  (二)申请方当事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或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三)申请人的姓名、律师执业证号和律师事务所名称;

  (四)接受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财产线索;

  (六)无法自行调查取证的原因;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申请书需详细列明调查事项并由代理律师签字或盖章。

  第六条  律师调查令经依法审查后,起诉阶段由立案庭庭长签发,审理阶段由审判长或独任法官签发,执行阶段由执行局局长签发。

  人民法院应当自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签发律师调查令。

  人民法院决定不予签发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口头告知的,应记录在卷。

  第七条  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签发律师调查令:

  (一)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的;

  (二)与待证事实不具有关联性或必要性的;

  (三)申请直接向对方当事人调查的;

  (四)证据不为接受调查人保管的;

  (五)其他不宜以律师调查令形式调查取证的情形。

  第八条  律师调查令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案号或收件编号和律师调查令的编号;

  (二)申请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三)代理律师的姓名、性别、执业证号、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

  (四)接受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财产线索以及提供证据、财产线索的相关要求;

  (六)律师调查令的有效期限;

  (七)签发单位名称、签发日期和院印;

  (八)人民法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九)拒绝或者妨害调查的法律后果。

  第九条  律师调查令样式由省高级人民法院统一制定 。各级人民法院对本案签发的律师调查令实行统一编号管理,律师调查令及申请书、律师调查令回执等相关资料入卷归档。

  第十条  律师调查令的有效期限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律师调查令在期限届满后自动失效。代理律师因正当理由不能在有效期限之内完成调查的,可重新申请延长调查令期限一次。

  第十一条  代理律师持调查令向接受调查人调查收集相关证据时,应主动出示调查令和执业证等证件并说明有关情况。

  接受调查人应当根据调查令指定的调查内容及时提供有关证据。当场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应当在收到律师调查令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供。提供的证据如为复印件或复制品的,应当在提供的证据材料上注明与原件核对无异并签名或盖章。律师调查令可由接受调查的单位或组织存档。

  代理律师持调查令调查获得的证据及信息,仅限于本案诉讼,不得泄露或作其他使用。

  第十二条  接受调查人因故不能提供、无证据提供或者拒绝提供指定证据的,应当在律师调查令回执中注明原因。接受调查人未在回执中注明原因的,代理律师应书面说明。

  代理律师调取证据后,应于五个工作日内将调查收集的全部证据及调查回执提交人民法院。持律师调查令调查收集的证据需经法定程序质证或核实后,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或者采取执行措施的依据。

  律师调查令因故未使用的,应当在有效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归还人民法院入卷。

  第十三条  接受调查人无正当理由拖延、拒绝协助调查的,人民法院可根据情节轻重,依照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有协助调查义务的单位及公职人员拒不协助调查的,人民法院可向相关主管部门通报情况,也可向有关机关提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

  第十四条代理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决定在六个月到两年内不在向其签发律师调查令,或向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提出予以处罚或惩戒的司法建议。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训诫、罚款和司法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变造律师调查令的;

  (二)持伪造、变造律师调查令收集证据的;

  (三)伪造、变造、隐匿、毁灭持律师调查令收集的证据或信息的;

  (四)若接受调查人将调取证据密封,未经人民法院允许私自拆封的;

  (五)利用持律师调查令收集的证据对案件进行歪曲、不实、误导性宣传,影响案件办理的;

  (六)利用持律师调查令收集的证据诋毁对方当事人声誉的;

  (七)无正当理由未按期交还律师调查令或者回执的;

  (八)其他滥用律师调查令的。

  对律师事务所审核不严、违规出具证明等导致滥用律师调查令情形的,人民法院可向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提出予以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的司法建议。

  第十五条











  孙伟伟律师系广东国迅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之一,系国迅家事 律师团队的创始人,专注于婚姻家事案件多年,尤其在子女抚养、离婚损害赔偿、离婚财产证据的调查取证、离婚房产分割、公司股权权益等与离婚相关的财产争议等方面有独特见解和办案思路。办案严禁认真、庭审经验丰富、谈判技巧娴熟,时刻把维护客户的利益放在心头,对客户交付的法律事务,势必亲力亲为,所承办的案件都获得了较为理想的结果,赢得了越来越多客户的赞誉和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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