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详细

老婆有了外遇要求离婚,男方在离婚时怎样提出赔偿?赔偿的金额有法律依据吗

发布时间:2018年1月10日 深圳专业离婚律师  
老婆有了外遇要求离婚,男方在离婚时怎样提出赔偿?赔偿的金额有法律依据吗-
【客户咨询】
我们结婚四年有了一个3岁的小男孩,她妈妈由于贪图享受有了外遇大约一年了,她要离婚,我们有一处住房,在离婚时我该如何保障我的权益,一方抚养小孩另一方该出多少抚养费和教育费,财产划分?

【解答】
1、外遇有没有证据,没证据无法说明对方有外遇。 
2、是协议离婚民事诉讼,协议就看双方协商,诉讼看谁是主要过错方 
3、财产是婚前财产还是共同财产,有没有存款和共同负债,协议离就协商,诉讼法院判。 
4、抚养小孩,看你们双方是否都有固定的工作,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有的一方可能会有抚养权。 
【相关法条】
在离婚时提出要求过错损害赔偿。房子均分。抚养费要看当地情况,由法官决断。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 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 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 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