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财产分割
离婚纠纷
离婚知识
婚姻纠纷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同居纠纷
法律文集
婚姻动态
离婚纠纷
财产分割
离婚知识
婚姻纠纷
离婚手续
子女抚养
离婚房产
同居纠纷
婚内侵权
涉外婚姻
家庭暴力
继承纠纷
婚前教育
计划生育
文章详细
未婚同居要进行补办结婚登记
发布时间:
2017年6月21日
深圳专业离婚律师
虽然未婚同居不是违法行为,但同样也不算是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因此如果日后双方分手,在财产、子女等方面发生纠纷,处理起来会比较麻烦。
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后,男女双方即使日后出现财产纠纷等问题,他们之间的婚姻关系也会从开始同居的那个时候算起,这样同居期间的财产可以算作共同财产进行分配。
但是还应当注意,如果同居的时候一方或双方都不到法定婚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那么补办婚姻登记之后,他们的婚姻关系从双方都到达法定婚龄的那一天算起。
关于我们
相册影集
法律咨询
专长领域
案件委托
联系方式
律师文集
人才招聘
网站管理
All Right Reserved
深圳专业离婚律师
Copyright @2013-2013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闽ICP备05004616号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
友情链接
深圳专业离婚律师
深圳专业合同律师
深圳专业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