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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被转移

发布时间:2017年4月2日 深圳专业离婚律师  
小芳的父亲是二婚,小芳继母隐瞒小芳爸在外面倒卖经济适用房当时被判刑1年。后来小芳父亲向法院申请离婚,当时小芳父亲和继母夫妻二人共同二套房产,按理也应一人一套,可是当时法院没有支持。当时的房产上写的都是小芳继母的名字,后来小芳母亲也出来了,小芳父亲再次起诉离婚时,发现女方已经把那两套房产都卖掉了,过来经小芳调查发现一套是卖给了女方的弟弟,一方是卖给了她的表姐,后来小芳到房产交易所资讯了,他们说知道知道是房产证登记时一方的名字,就无需婚姻另一方出证明都可以过户,不知道房产交易所的说法是否正确有无法律依据宿州婚姻家庭律师同时,因为土地证没有过户,所以我们去土地局要求停止过户,但是土地局表示当时已经承认了该交易,所以是不能暂停的

宿州在线律师免费咨询网的孙律师解析到:这种情况,属于女方转移财产,可以看看他过户的两套房子是否支付对价,对于过户到他弟弟的名下的房产,可以通过诉讼撤销他们之间的房产过户。对于另外一套房子的买卖,要看是否是无偿转让或者低价转让,同时买房人是否善意。如果是善意取得,可以要求分配卖房所得的款项。离婚时,可以据此要求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对女方不分或者少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