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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离婚律师解读夫妻购房父母出资时的处理

发布时间:2015年6月2日 深圳专业离婚律师  Tags: 父母出资购房 深圳离婚
     鉴于目前国内房产价格高昂,年前的小夫妻往往无力购买房屋,为解决住房问题,生活中有一种流行的做法:夫妻购房,父母帮忙出资。年前的夫妻在结婚的时候往往没有多少积蓄,有一定经济实力的父母往往愿意出资帮助。然而,父母出资,又会衍生初一系列的法律问题。如果夫妻离婚 ...

     鉴于目前国内房产价格高昂,年前的小夫妻往往无力购买房屋,为解决住房问题,生活中有一种流行的做法:夫妻购房,父母帮忙出资。年前的夫妻在结婚的时候往往没有多少积蓄,有一定经济实力的父母往往愿意出资帮助。然而,父母出资,又会衍生初一系列的法律问题。如果夫妻离婚,那么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如何分割

    深圳离婚律师建议:父母 在出资资助子女购房时,应该多一些法律意识。

     一、购房出资,不等于拥有产权。

    有些父母认为,自己在购房中出资,理所当然房子应该是自己的。这是非常错误的观点。事实上,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在房屋登记在自己的名下,即房产证上是自己的名字,那么才会被视为是房产所有人。对内而言,只有在各方共同签字的书面产权约定上签字,那么出资的父母才能做完享有产权份额的凭证。   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但是人结婚后, 如果父母双方为购置房产出资的,该出资人赢得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如果父母希望明确自己在产权中的所有权,应该在房产证中列明所享有的产权比例,同时承担相应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义务。共有关系的产生,只有基于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两种方式。如果出资父母未以协议的形式进行约定,产权证书上也未明确其所占有的比例,那么即使在发生离婚纠纷,主张房屋所有权,也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

    二、产权证上最好登记名字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和取得和变动采取公示主义,并以登记作为 不动产物权的公示方法。房屋作为不动产,只有在产权证书上登记的权利人才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如果父母一方出资帮助购房,最好在产权证书上写上自己名字,或者父母与子女及其配偶签订一份借款协议,并保存好银行汇款等凭证,这样才能在发送纠纷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不打借条,难以成立借款关系

    还有一些父母在帮助出资时候,直接给儿女现金,基于亲情关系,一般不会要求女儿出具借条。这是非常不理性的做法,如果小两口关系好,完全没有问题,但如果感情破裂,以现金形式给子女的借款,则在法院诉讼过程中因欠缺了借条及银行流水导致举证不能败诉。

    四、赠与财产时应明确指向自己的子女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婚后,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在交给孩子使用后不会发生价值贬损,简易赠与孩子的时候明确指出,该财产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

    此外,结婚后,父母完全出资并将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在实践中,法院会认为这样的情况是向自己子女的单方赠与。出于维护家庭和睦关系的角度,这种情况一般不会有书面协议,但并不妨碍实际出资时父母的真实意思表示。但如果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会推定为对双方的赠与。

深圳离婚律师,深圳专业离婚律师,孙伟伟律师执业于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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