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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离婚律师解答哪些情形属于夫妻感情破裂

发布时间:2015年4月3日 深圳专业离婚律师  Tags: 夫妻感情破裂
      深圳离婚律师在解答当事人的问题时,很多当人事不知道什么样的情形才属于夫妻感情破裂,深圳离婚律师将集中情形整理如下,供大家参考。

      深圳离婚律师在解答当事人的问题时,很多当人事不知道什么样的情形才属于夫妻感情破裂,深圳离婚律师将集中情形整理如下,供大家参考。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主要是: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

      2、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

      3、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

      6、包办、买卖婚姻卖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出或者虽然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一方与他人通奸,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者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8、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者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9、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0、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