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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不倒丈夫重婚 无奈拿离婚判决书

发布时间:2015年3月30日 深圳专业离婚律师  
    9日,“二奶杀手”张玉芬(化名)拿到离婚判决书。“从区法院到最高人民法院,我十多次告他(丈夫)事实重婚,都没告倒,我失望至极,无奈离婚”。
   法院基于对张玉芬靠低保维持生活的困难现状,将婚内最重要,也几乎是现存惟一的财产---一套单位住房判给她。
   张玉芬说,离婚对她而言,不是一种解脱,有的只是失望。在正式起诉离婚之前,从2002年起,从区人民法院到最高人民法院,张玉芬奔波了4年多,一级一级状告丈夫事实重婚,遇到的无非都是“驳回”、“不予立案”或者“证据不足”。不得已黯然走上离婚道路,离婚官司打了一年。
   张玉芬丈夫的婚外情行为,已被多家法院查证属实。从1995年开始,张玉芬就察觉到丈夫有了外遇,像大多数家庭妇女那样,找朋友、找长辈苦口婆心地劝丈夫回心转意。坚持了3年,没有任何效果。后来,张玉芬发现,情敌就是经常来她家串门的一个朋友。在以后的日子里,丈夫终年不归家,她一个人拉扯着13岁的孩子。在这一段时间里,她结识了越来越多遭遇婚外情“迫害”的妇女,她们同病相怜,继而组织起来,在西安市展开了以“打击婚外情”为目的的“私家侦探”行动,被称为“二奶杀手”。
   街坊邻居没人愿作证
   2001年新《婚姻法》颁布,张玉芬意识到,丈夫虽未与情妇办理正式结婚手续,但长期生活在一起,已经构成事实上的重婚。8日,张玉芬一纸诉状递交至市碑林区人民法院,从这一天开始,她正式踏上了状告丈夫重婚的漫漫征途。
   她提供的一份主要证据是自己偷偷录来的音频材料,确证了丈夫和情妇在小区确实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最后法院并没有采信音频证据,最终以“证据不足”驳回了张玉芬的诉讼请求。
   5日,张玉芬以“找到新证据”为由,向新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她没有想到的是,当法官就录音内容深入小区调查取证时,没有人愿意向法官指认一对跟自己毫无关系的人犯了重婚罪。
   23日,她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天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后认定“录音只能证明其丈夫姘居,不能证明二人重婚”,张玉芬的起诉再次被驳回。张玉芬又申诉到省高级人民法院,并于3月、4月两次赴北京,将丈夫告到最高人民法院。最终都因证据不足,或被驳回,或不立案。
   儿子:赶快离婚,越快越好
   张玉芬的儿子说:“他们俩没有必要再守着名存实亡的婚姻。赶快离婚,越快越好,我和妈想过平静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