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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购买的房产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发布时间:2015年3月16日 深圳专业离婚律师  Tags: 离婚房产分割
     许多夫妻在婚姻期间购买房子时,有时出于对另一方的信任,有时为了表达对另一方的爱,也有时因为粗心大意,在产权人处只填写夫妻其中一方的名字。在这种情况下,离婚时房产该如何分割呢?深圳离婚律师下面为您解答。       夫妻双方在婚内购买的房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许多夫妻在婚姻期间购买房子时,有时出于对另一方的信任,有时为了表达对另一方的爱,也有时因为粗心大意,在产权人处只填写夫妻其中一方的名字。在这种情况下,离婚时房产该如何分割呢深圳离婚律师下面为您解答。

      夫妻双方在婚内购买的房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尽管房产证署名是其中一方的名字,但这并不影响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属性,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分割房产有三种方法,首先,如果夫妻双方都要房产,两人可竞价,出价高者得房产,同时付给对方一半;如果双方都不要,可将房产拍卖,双方各得一半;如果一方要,另一方不要,要房产的一方应支付房产的一半给另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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