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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性婚姻,怎样起诉离婚

发布时间:2014年3月24日 深圳专业离婚律师  
  《婚姻法》规定夫妻之间互相享有配偶权,配偶权的核心是性权利,这种权利义务的实现需要双方同时履行和协调配合,而且配合双方既是权利主体,又是义务主体,缺一不可。配偶权派生的同居权是婚后男女一方都享有与对方以配偶身份共同生活于同一住所的权利,另一方有与对方同居的义务,包括夫妻间的性生活、共同寝食和相互扶助等权利。

  一方没有任何理由拒绝尽夫妻间义务,甚至可以看成是一种精神虐待或家庭暴力。

  无性婚姻的诉讼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1、注意收集无性婚姻的有关证据。夫妻一方有生理上或精神上的疾病导致不能发生性行为的,首先应当积极治疗。在治疗无效的情形下另一方应保存好相关治疗病历。以防诉讼中发生举证困难。如果没有相关证据证实,在对方否认没有夫妻生活的情形时,负责举证一方将很难得到有力的证据。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将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

  2、无性婚姻诉讼涉及到当事人的个人隐私。无性婚姻诉讼一般会涉及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患有不能发生性行为的生理疾病或精神疾病,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和第三人有不正常的男女关系, 及一些当事人有同性恋等个人绝密隐私。如公开审理势必会将这些隐私公之于众。建议当事人及其授权的代理律师在开庭审理前申请不公开如审理。

  无性婚姻的尴尬

  近代性学研究发现:性爱是巨大的镇静剂。做爱时,人体可释放一种叫内啡呔的物质,它是一种天然的镇静、镇痛剂,能给整个神经系统创造一种轻松、无虑的内环境,从而提高免疫系统功能,使抗病能力得到提高。这说明了一个问题:如果婚姻无性,起码对健康来说是一种缺失。

  在中国已婚或同居的男女中,每个月连一次性生活都不到的人超过了四分之一,而巨大的工作压力是婚姻性生活的头号杀手

  “刘仁和妻子玛卓很久没有做爱了。虽然在婚前,刘仁是那样痴情地追求美女诗人玛卓,但婚后不久,他竟不怎么碰她了。有一次,刘仁在大街上看到一个性感的女人后,便跑回家里二话不说将玛卓压在沙发上做了那久违的男女之事。”

  这一幕发生在作家北村的小说《玛卓的爱情》里。如果认为小说是虚构的话,在现实中,确实已经有社会学家取得了类似的数据。中国人民大学性社会学研究所所长潘绥铭教授提供的一组抽样调查数据指出:在中国已婚或同居的男女中,每个月连一次性生活都不到的人超过了四分之一(28.7%),而在最近的一年里连一次性生活都没有的则占6.2%。

  工作压力是性冲动的头号杀手?

  有一个笑话,是讲日本人的。说有个日本人出国时填表格,在被问到“sex”一栏时,他老老实实答道:“一周两次”。这笑话是在说日本人的刻板。不过,一周两次,可能是一个比较合适的性事频率...【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