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是强制离婚,不需要夫妻双方都同意才能离。
想离婚的一方需要向法院提交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或者对方存在婚外情、家庭暴力等情况,通常法院都会判离。
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之后双方分居满一年的,再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一般会准予离婚。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院起诉离婚流程
1、前往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申请;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并发出立案通知后,再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将案件移送民事庭,待民事庭受案后,会通知当事人到庭参诉;
4、双方到庭后,法院首先会进行调解,这也是诉讼离婚必经之程序;
5、若调解不成,法院会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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