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一方长期拒绝性生活是否属于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实务中还有哪些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定的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遗弃、虐待家庭成员
家庭暴⼒
分居满两年以上(但是这⼀条,很难⼀次性判离的)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或者是重婚
⻓期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最后就是起诉两次离婚。
没有夫妻性生活,司法实践中不是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想一次性判决离婚肯定没戏。
除⾮对⽅同意离婚,不同意的话,还是要⾛两次诉讼的程序。
《⺠法典》增加了⼀个,第⼀次起诉对⽅不同意离,第⼆次起诉距离上一次,分居满⼀年以上也行。
也就是说,第⼆次起诉不是间隔半年再起诉的,而是分居满⼀年以上再起诉,这就妥妥地给你判离,而不是像原来起诉两次是大概率判离。
问题(二)离婚时孩⼦A抚养权归⼥⽅,离婚后这俩⼈⼜⽣了⼀个孩⼦B,B 的抚养权是否⼀定归⼥⽅?
不是这样的。第⼆个孩⼦是⾮婚⽣⼦,但他也是两个⼈的孩⼦呀。
他既然是两个⼈的孩⼦,他就是跟婚⽣⼦⼀样去考虑抚养权的问题。
两个孩子的家庭,别管婚不婚生,正常来讲⼀⼈判⼀个。
现在第⼆个孩⼦,我不知道他的年纪,如果他是两岁以内,多数情况给⼥⽅,第⼆个孩⼦越⼩给⼥⽅的可能性越⼤,然后第⼀个孩⼦判给男⽅。
但现在有⼀个离婚协议,毕竟第⼀个孩⼦在前⼀次离婚中已经归⼥⽅了,那么看看能不能跟⼥⽅协商⼀下互换。
实在不能互换就上法庭,要求争取第⼆个孩⼦的抚养权。
因为⼥⽅已经有了前⼀个孩⼦,那第⼆个孩⼦判给男⽅的可能性还是蛮⼤的。
这个时候再上法庭给⼥⽅要求⼀下,互换还是怎么样,就再协商⼀下。
问题(三)女方在怀孕期间得了妊娠糖尿病,⼀直没治好,由于⽣孩⼦所得的疾病,男⽅离婚时是否需要向⼥⽅⽀付赡养费?
⽣孩⼦并不是为男⼈⼀个⼈⽣的,所以,病也不是应该男⽅来承担全部的责任。
没有中国的任何⼀条法律说,男⽅应该给⼥⽅赡养费,赡养是针对⽼⼈的。
如果说⼥⽅有确实很严重的、需要救治的疾病,要求男⽅多给⼀点钱,在法庭上跟法官说说,说不定有⾃由裁量权的部分。
问题(四)协议离婚约定房和⻋都归⼥⽅,⼥⽅年底给男⽅20万补偿款。
⼀码归⼀码,给钱的事和男⽅在这个房产上去名的事,是两码事。
第⼀,给钱。可以单独就这个起诉⼥⽅,确认离婚协议效⼒。
确认完了,申请法院的强制执⾏,这个打的官司是离婚后财产纠纷。
第二,房⼦去名。这个事就不是官司问题,关键是得把贷款还清,才能把男⽅从主贷⼈上给解绑出来。
因为男⽅如果不从这儿解绑的话,这个房⼦⼀直要到他卖了的时候,才能把男⽅的指标腾出来。
所以可能会影响男⽅再次买房,这是⼀个挺⼤的问题。
房⼦在⼆⼈名下,贷款离婚后⼀直男⽅在还,现⼥⽅不给钱,男⽅该怎么办?主贷人是男方。